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
根据《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》,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的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,换句话说,你们两个约定的利息超过了36%,那超过的部分就白约定了,借款人可以不用支付。
来,咱们用加点儿好好说道说道这个事儿,比如说,你借了人家一万块钱,你们说好了一年给人家1500块的利息,这听起来不少哈,按照《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》,年利率不得超过36%,那一万块钱的利息最多只能是一年360块,你给的那1500块里,有1140块是白给的,你完全可以不给。
再举个例子,假如你借了五千块钱,说好了一年给10%的利息,那一年下来就是500块,10%的利息已经超过了36%的规定,所以实际上你只需要给180块,剩下的320块你是不用给的,明白了吗?这就是《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》的意思。
大家在做民间借贷的时候,一定要记住这个规定,别让利息给坑了,要是遇到不明白的地方,就回来再看看这篇文章,直接留言提问,我们会给你解答。
别忘了,《民间借贷规定第十四条》可是保护你们权益的好规定,你有更多问题,想了解更多关于民间借贷的知识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,关注我们,再次访问本网站,咱们一起学习,一起成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