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借贷的利息在民法里是如何规定的?
民间借贷的利息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里规定,年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。
来,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,咱们平时说的“民间借贷”,就是指除了银行、金融机构之外,个人之间、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,咱们国家的《民法典》对这块儿是有明确规定的。
借钱的双方在借款合同里约定了利息,那么这个利息就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,这个上限就是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”,比如说,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%,那么借款的年利率就不能超过12%。
要是借款合同里没写利息,写了利息但超过了这个上限,超出的部分就相当于没约定利息,法律不认,利息低于这个上限,那按照约定的利息来算。
借款人到期还不上钱,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,但这个逾期利息也要按照上述规定来计算。
好啦,说到底,民间借贷的利息规定是为了保护借款人的权益,防止利息过高导致借款人负担过重,对于“民间借贷的利息在民法里是如何规定的”,你有什么看法疑问吗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,关注我们,了解更多金融和法律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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