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赁费逾期利息的法律根据在哪里?答案就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里头。
咱先来说说《合同法》,按照《合同法》第107条规定,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,要是租赁费没按时交,那就叫“逾期”,这时候,债权人(就是收租金的那一方)就有权利要求债务人(就是交租金的那一方)支付逾期利息,这利息的数额,得按照合同里头约定的来,要是合同里头没约定,那咱们就得看《民法典》了。
《民法典》里头,第61条和第676条说了,当事人对逾期利息没有约定的,可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计算,也就是说,合同里头没写明逾期利息,那就可以按照银行贷款的利率来算,这样一来,就算合同里头没写,咱也有法可依,有理可讲。
再详细点说,租赁合同里头,双方协商确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,就是债务履行的约定,租客(债务人)没按时交租金,那就违反了合同约定,按照法律规定,出租人(债权人)就可以要求租客支付逾期利息,作为对出租人因租客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损失的补偿。
说了这么多,一下就是租赁费逾期利息的法律根据,主要就是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典》,这两个法律都规定了,债务人逾期履行债务的,应当支付违约金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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