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,立即解答所有疑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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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

标准答案民间借贷的利息,约定的利率过高,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,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。

咱们今天就谈谈这个“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”,用来说,就是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,咱们平常老百姓之间借钱,总得有个说法,利息多少,啥时候还,这些都是得讲清楚的,有些时候,有些人觉得利息高点没关系,毕竟借钱的急迫性大,这时候就出现一些问题。

规定里头说,你们借钱的利息定得太高了,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那个最高利息标准,那这个超出的部分就不算数,就是无效的,也就是说,你借给别人钱,想多收点利息,但是超过了国家的规定,那多出来的这部分利息,你就别想了,人家是可以不给你这部分钱的。

比如说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年利率15%,你跟人家借10万块钱,说好了一年给20%的利息,那这多出来的5%的利息,就是无效的,即使借钱的答应了,最后打官司的话,法院是不会支持你收这个超出的5%的利息的。

所以啊,不管是借钱还是出借,咱们都得有个谱,别把利息定得太高,到最后不仅利息没收到,还会闹得个不愉快,记住这个“民间借贷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”,对自己都有好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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