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延履行金在民事诉讼法中有何规定?
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里头,关于迟延履行金的规定是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,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,被执行人未按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,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。
咱们再用来说说这个事。
你比如说,有人欠了你的钱,法院判决他必须在特定的时间还清,但他没按时还,那他除了要还你原本的钱,还得额外多给你一些钱,这就是迟延履行金,判决是让你干点啥,比如把东西给人家,你也没按时干,那你也得给人家一些钱,这也是迟延履行金。
点说,民事诉讼法里头有几个关键点
**加倍支付**你欠的是钱,那没按时还,不仅要还本金,还得按照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,加倍支付利息。
**其他义务**你欠的不是钱,是别的,比如东西服务,没按时给,那你就得给人家一些钱作为补偿,这就是迟延履行金。
**法律文书指定**这个时间限制是法院判决裁定里头写的,不是你随便说个时间就行的。
,民事诉讼法对迟延履行金的规定,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,让债务人知道不按时履行义务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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